政策动态您现在的位置: 首页 > 政策动态 

.小规模纳税人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
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,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(含本数,按月申报增值税)或者季度销售额30万元以下(含本数,按季度申报增值税)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(含个体工商户、自然人个人),免征增值税。(一般纳税人不享受本项政策)——财税〔2019〕13号